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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嘉兴家教中心
编辑时间:2012/3/26
本文由嘉兴家教网采编,提供嘉兴英语家教 十一月份借着公司给我的这次机会,读完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本书对于中国文学爱好者并不陌生,中国现今中年一代的着名作家几乎都多少受到了马尔克斯思想或者创作手法的影响。但很坦白讲,我是受到了早期一些其他文学或歌曲中出现的百年孤独字眼,到最近媒体大肆报道的中国如何费劲周折终于拿到马尔克斯版权的影响,捧起这本厚厚的巨着。
看最初部分时,觉得有点《指环王》的魔幻和不知所云。
中段看完一些网上的简单介绍后,改换了视角,从魔幻中剥离出现实的故事主线,终于隐约捕捉到了作者魔幻现实主义笔触下想要表达的对残酷现实的悲呛。
尾段读完,唏嘘感叹,下定决心一定要写篇读后感,表达我的震撼和对孤独的全新理解。
等到真要下笔了,才发现面对这样一部史诗般的巨着,实在无从下笔。是的,这是一部史诗般的巨着,或者它就是史诗本身。面对它,我感觉自己渺小得根本没有资格来描述自己的读后感。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讲故事的手法,丰富但绝不华丽的细节描写,天马深空却从不脱离主题主线的想象,让提笔想写读后感的我,不仅悲从中来。
也许我眼界太浅,但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我只能做出结论:马尔克斯,绝非人类。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最离奇的地方是在于它的叙事手法非同一般,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仿佛读者和小说中的人物一起从一个起点开始,经历百年后,又回到了命运的原点。整个小说纵贯百年历史构建虚拟创造出小镇马孔多的布恩蒂亚家族7代形形色色性格各异的男男女女,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在拉丁美洲民族革命运动大背景下,无法逃脱直接或间接地被孤独所折磨至死的命运结局。在个人命运的背后,我猜测作者是想揭示这样一个主题:在殖民统治时期的革命潜流,会因为人的孤独、封闭逐渐落后而消亡。
故事发生的地点在马孔多的布恩蒂亚家族老宅,虽然时不时会被作者天马行空地扯到欧洲啊亚洲啊某些地方,但故事的主线永远都不会离开这座老宅,尤其是故事的后半部分,让我在阅读字里行间时眼前很自然就形成了一幅关于这座老宅的想象图。老宅的兴建、逐渐破旧、最终宅基地被莫名而来的大风连根拔起,都随同着这个家族的血脉萎缩或者扩张而起伏不断,与家族人物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马尔克斯企图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我们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我被马尔克斯引入到完全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我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经历和命运都是深刻得让我觉得血淋淋,对,就是血淋淋。
家族的每个人最终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乌尔苏拉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丽贝卡的裹尸布。丽贝卡后半辈子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如干尸般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小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再重做,从他开始在这个家族的很多男女身上深深烙下了”做了毁,毁了做“的命运轮回印记,甚至包括一代又一代的人在取名字时都是用先辈的姓或名组合在一起,给我阅读时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和障碍,总觉得这是上一个已经过世的人物重新复活,或许这就是马尔克斯想要的效果。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正如前面所述,一开始我能一直捧着这本大部头看很长时间,纯粹是被他似真似幻的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所吸引,因为类似于指环王这样的都是我的大爱。但看到中间时,终于明白马尔克斯其实是在用一种魔幻的手法描述残酷无比的现实轮回,从中间部分开始,”孤独“的主题就开始浮出水面,并在结尾处以华丽夸张的方式显现出来。当布恩蒂亚家族最后一个血脉奥雷良诺破译到吉普赛人那本寓言整个家族命运的羊皮书的最后一页,企图从最后一页中发现自己命运终结形式时,此刻大风起兮,整个老宅正在被风暴连根拔起,于是奥雷良诺终于明白自己不用再破译那一页关于自身命运的羊皮纸,因为命运的终结已经到来。
看完这本书,我很急切地想要找到一个人,倾诉我看完这本书的心情和震撼。刚好朋友中有一个书虫,他在大学里看过,但他告诉我:他是用魔幻小说的视角去看完的。我劝诫他在大学毕业很多年后其实可以再重新看一次,因为名着的魅力就是经历了时间长河的洗礼后,其所蕴含的丰富内涵会随着读者自身的阅历不断增长视角不断改变,而呈现出多维甚至大相径庭的色彩。有时候,你能从中读到作者本没想过要表达却被你所捕捉到的哲理。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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